
最近迷上了Jubeat Ripples這個遊戲,借遊戲打發時間發洩不爽吧!
每天除了混還是混,我他媽浪費一年拼命考上這間遠的要命學校,為的就是想學一些我更有興趣的東西,能在學習過程中得到成就感,誰知道造化弄人,我他媽卻進了普通科,過著他媽的狗生活!
每天早上起來都不知道自己在幹嘛,像個白痴一樣!
我媽也只會叫我讀他媽的書,撐到他媽的畢業,考他媽的大學,在吃他媽的狗屎!

最近迷上了Jubeat Ripples這個遊戲,借遊戲打發時間發洩不爽吧!
每天除了混還是混,我他媽浪費一年拼命考上這間遠的要命學校,為的就是想學一些我更有興趣的東西,能在學習過程中得到成就感,誰知道造化弄人,我他媽卻進了普通科,過著他媽的狗生活!
每天早上起來都不知道自己在幹嘛,像個白痴一樣!
我媽也只會叫我讀他媽的書,撐到他媽的畢業,考他媽的大學,在吃他媽的狗屎!

(本網誌慣例:發文不附圖,此風不可長!)
很快來到我高中生活的第十一週了呢! 這表示學期過了一半以上了嗎?
但我卻對這樣的生活充滿了疑惑,但說穿了可能我也只是在為自己的偷懶找藉口罷了。
每天來到學校,依照慣例的拿點名版、考試、上課、放學後也不得安寧,還得為了明天的過勞繼續疲勞!(眾人:你在賣藥阿!)
今天我們普一乙動員超過一半的同學,為十一月獸猩(?)慶生
中午我們瞞著偉頌跑到頂樓吃蛋糕,但是我卻窩在角落煮泡麵....
下午放學後才是重頭戲,我們跟神經病一樣跑到操場瘋狂砸刮鬍泡,但我卻完全嗨不起來......
之後又跑去淡水捷運站廣場,大玩國王遊戲,內容十分猥褻,例如聞胯下、同吃一跟巧克力棒、公主抱、隔衛生紙接吻之類....

誠如標題,本日作者身體不適,休刊一天~
由於前幾天迎戰我高中生涯以來第一個BOSS-段考大魔神,所以很久沒有增文
結果咧,考得亂七八糟,我原本想和林冠宏爭奪倒數第一名的寶座,結果數學31,好幾科都剛好58分,差兩分及格,目前已知有國文、作文、公民有及格。
套句國文老師常講的話「真是考的希巴毛」看來我最後一名的寶作不保了~

今天是淡商的第一天啊!再見了狗德!再見了王八燕琳!把復興商工那個鳥地方忘了吧!
該死的普通科居然提早開學!雖然名義上只是暑期輔導,但是接著新訓和正式開學,中間完全沒有間斷,而且已經在上正課了,這實質上根本就是開學了嘛...
恩...大致上來講第一天過得蠻順利的,老師看起來應該沒有狗德那麼G8(咳咳!我是說八大工業國組織),而且看來都還蠻會教的,這就是國立與私立的差異啊!
雖然第一節課看實在不太準阿,不過俗話說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嘛... 希望我看到的不是我的幻覺.........
最近馬公高中發生有學生不滿學校未經討論就逕自在休業式上閃電宣布下學期開始運動服要繡上學號,引發校內學生不滿,一位呂姓學生站出來發動連署聲明,要求學校必須依照程序開會決議,並且要有學生代表列席,否則學生將有權不繡上學號。
此事一出,學校立刻以師長權力予以打壓,首先學校約談聯合發聲明的同學,告訴他們此事已違法,但是到底違了哪一條法我也不知道。再來,聲明理所有的法律見解也都是錯誤的,但是為什麼錯誤也不知道。總之你已經違法,主辦的呂姓學生更被要脅記大過處分,學校甚至打電話遊說呂生家長,導致其家庭失和。
這還不是最離譜的,學校甚至動用權力,召集班長要求同學不准私下討論此事,有問題請來找教官。
這件事情爆發後,引起熱烈討論,學生合理質疑學校命令的行為,居然被如此打壓,更引起學團號召到教育部門口抗議戒嚴校園。

電腦當機時常常看到上面的畫面,但是卻常常搞不清楚到底為什麼當機,這裡就教你如何判斷。
當機時抄下錯誤代碼(紅框部分),與本表做對照,即可得知錯誤原因。
0 0x00000000 作業完成。
1 0x00000001 不正確的函數。
今天放榜了,果然不意外的上了淡水商工普通科。
昨天還緊張到睡不著,看到這通簡訊後總算放心了。
雖然有股淡淡的哀「商」,明明我家到淡商的直線距離比到復興商工的距離近,但是因為淡商那邊沒有固定公車,所以我必須每天更早起來搭專車,所以時空距離反而更遠,這啥啊!(淡商:是洋蔥,我加了洋蔥。)
無所謂,反正上都上了,就衝吧!七班在淡商的各位「學長」們,還請多指教阿!

馬公高中學生,不滿學校要求在運動服上繡學號,而製作部落格來尋求連署,並向學 校反映學生「校園民主」的意見,即被以「破壞校園秩序」予以記大過處罰,並召集班長嚴禁討論此事。這樣的高中校園,學生仍處「戒嚴」狀態?此涉及校園的學 生意見表達自由的權利,與我國校園的人權法治教育的落實,值得討論。
首先,人民穿上學生的制服,即無「人權的保障」嗎?依許宗力大法官的說法,所謂「特別權力關係的幽靈」,在釋字第六五三號已被「致命的一 擊」,因此,學生在法律上應該不必然喪失,受到憲法的人權保障。因此,馬公高中必須注意,學生在校園中,仍可受憲法的人權保障。
再者,學生製作部落格,尋求連署並向學校表達民主參與的意見,是否受憲法保障?先不論學生是否有權參與和其權益相關的校園管理決策(如運動服上繡學號),此已涉及學生因為其意見的表達,而被學校處罰並禁止此意見的校園討論。
學校主張學生的意見「違法」,因為高級中學法並未如大學法,明文規定學生「得參與和其權益相關之校園會議」。學校似乎仍停留在過去的刑法第一百條的「言論叛亂罪」,即因為其所主張的意見(如國土分裂、共產主義),即被處罰或限制。

一位馬公高中的同學對於馬公高中行政上的程序不正義不滿
(結業式上教官無預警宣布所有學生自98學年起均需在體育服上繡上學號 而班聯會主席表示事前也不知此事)

昨天和蠢威宇、吳鮑魚、性慾、菜花、衝碼改、三振跑去烏來烤肉
看到好久不見的汁液中同學,我們當然是老淚縱橫、相擁而泣(屁)
其實是一見面就開始婊人,這個死三振居然遲到了30分鐘,害我跟向裕在新店等到心都碎了(屁)
不管了,既然人到齊了,就準備搭乘貴到嚇死人的新店客運上山簽信烤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