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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前幾天我之前參加比賽的獎狀終於寄到我家了,因為這個比賽是教育部和法務部合辦,所以獎狀上同時有教育部長和法務部長這兩個顧人怨傢伙的名子。

還沒收到獎狀以前我就一直強調我不想上台受獎,但是老師說要記功還是要獎狀,我只好還是把他帶去學校給老師了,結果弄一弄又變成要受獎,我跟教官反應也無效,他們只說行程已經排好,叫我一定要到,真是令人無言...

雖然孔孟思想一直告訴我們要中庸,但是我們這個民族不管作甚麼事還是喜歡搞到街頭巷尾都知道,不管婚喪喜慶還是廟會或選舉也好,一定要敲鑼打鼓搖旗吶喊,搞到方圓30公尺內的人都無法睡午覺,這除了很沒意義以外,也是強迫把自己的價值觀加到別人身上的一種疲勞轟炸。

這也是我拒絕受獎的主要原因,姑且不管升旗這個威權象徵的行為本身就一點道理也沒有,我相信台下應該也沒有多少人是自願來這邊看我領獎的,那憑甚麼他們要被迫在台下看一個素昧平生的人來這邊領獎?你家的榮譽干我屁事阿?這就很像結婚在路上敲鑼打鼓放鞭炮,他們自己很爽,但是想睡午覺的我卻只想拿ak掃射他們是一樣的意思,只是一堆沒有意義的疲勞轟炸。

既然如此,為甚麼我們必須容忍這樣的疲勞轟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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