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校園嘴砲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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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我們學校響應甚麼狗屁反霸凌日,要全校穿粉紅娘砲T提早到學校宣誓反霸凌,搞得好像希特勒再臨一樣!就差沒有大喊All hail TSVS!! All hail 林攻皇!

聽到這個消息,我只能說,到底要有多智障和自我感覺良好的決策人員才能搞出這麼低能的活動,你以為反霸凌就是上去唸唸台詞,穿個娘砲衣服,乎個口號就可以杜絕嗎?根本就只是學校高層和教育部在粉飾太平,自我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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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源臭臭如晤:

恁爸今以此書與汝永別矣!恁爸作此書,恁爸墨水用完,不能列印,而欲擱筆!又恐汝不察吾衷,謂吾忍被汝臭死,謂吾不知汝之不欲轉學也,故遂忍靠悲為汝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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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明天是淡商的軍歌比賽,這類型的競賽在台灣許多的高中職行之有年,至少以我自己讀過的兩間高中職,都有類似的活動,一般都是一年級新生強迫參加,由二年級的學長姐負責訓練,通常會有一些模仿軍人行軍的基本教練動作,模仿軍人的口令、踢正步等等...搭配演唱校歌和軍歌,以及一些精神答數和班級口號。

大部分學校都視這類型活動為一種傳統,也沒有想要取消的意思,追溯其起源,大概可以回溯到戒嚴時代,為了老蔣反攻大陸的大夢,希望全民能在最短的時間投入戰場,因此在校園推動軍訓教育,以及軍訓教官駐校管理學生等等措施,簡單來講就是所謂的軍國主義。

然而非常弔詭的是,時至今日,台灣已經漸漸轉型成一個成熟的民主國家,但是這類上個世紀軍國主義加威權統治的遺毒在我們的校園中仍隨處可見,試想一個學生每天到學校除了上課以外居然還要佔用已經少之又少的課外休息時間學踢正步、唱軍歌,這是一件多沒道理的事情?但是大部分的人居然還可以一派輕鬆的跟你說「這是傳統」或者「這也是一種學習」,千言萬語也不足以形容這其中的荒謬!不得不讓我想起野草莓運動時的一句口號,這簡直就是「戒嚴傳統,全新感受!」

從比例原則的角度來看,一個行政行為的利益和弊害不可以明顯失衡,例如不能因為山上有山豬傷人就封山開坦克車去抓山豬,學校培養學生愛國情操和凝聚班級向心力並沒有不對,但是佔用過多的課餘時間練習,已經影響學生日常作息,因此我們可以說這項措施是違反比例原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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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自從運動會結束後就一直有再提普通科沒有科學會這一件事情,終於第一次段考結束後二年級導師開始有舉行科學會選舉的規劃。

但是因為之前狀況一直不是很明朗,加上肯尼好像有意要選,我也就沒多注意,直到最近一兩個禮拜前我聽說肯尼沒有要選了,我也開始表明我有打算要選科會長的意願。

但是真正比較確定的方案卻是到上禮拜才開始陸續出來,雖然上個禮拜基本上大局已定,但一直都還沒有正式公佈,真正定案時已經是上禮拜五下午,我也才知道有要搭副手這一件事情,最後登記的時間則是定在這禮拜一中午前。

然而禮拜一我以身體不適為由請假,我找李恆幫我登記,加上之前因為方案一直沒有確定,我並沒有再找副手,也臨時請李恆幫我問朱柏壅願不願意跟我搭,結果因為超過時間加上肯尼急著上課沒注意到李恆口頭告知,所以我沒有被列入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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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riff (好球~)》之銘言:
: 我之前的文章就一直強調,為什麼現在人談論教育就一直兜著體罰跑
: 這真是教育的可悲現象耶

為什麼? 這是因為這個職業長期以來作為一個群體的集體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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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純屬虛構,與實際存在之人物、地點、時事毫無關聯,若有雷同,一定是你心中存在反動思想!應移送洨誤觸進行思想改造。)

距今六年前,有個傢伙吃羊肉爐不小心打翻燙到LP住院,寫了這本書叫做【羊肉爐不是故意的】

六年後,一位名叫老澤丸的屁孩,突然心有靈犀,寫了這篇同名文章【羊肉爐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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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achan.com - 50878 hayate_no_gotoku katsura_hinagiku.png

在我人生中有一種一直被我當作是外星生物的生物,叫做老師。在台灣,這個單字被使用的時機多半是在【幹您老師咧】這句話上面。

說到我與這種生物的恩怨糾葛嘛,就不得不從我悲慘的童年述說起。

因為我小的時候是在一個無政府環境下長大的,好處是我小時候把所有該拆的東西都拆光了,該玩壞的東西都玩壞了,因而獲得許多跟我同年紀的人不會有的知識,事實上這個特點一直延續到今天都還是如此,但壞處就是....講白一點就是,小時後的我根本就是個白目洨屁孩的代表作,事實上這項特色到現在也還多少看得出端倪。

我國小讀的是一間號稱名校的爛學校,記住這低能的名子,台北市立文化國小,這間學校在我國小二年級的時候,因為校長自立籌辦公立學校首創的全英語教學環境,還高薪聘請外師駐校,獲得很大的好評,一堆有錢人家的智障兒都爭相跨區就讀,他媽的有錢程度令人難以置信,畢業典禮還辦晚會放煙火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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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異議的聲音發芽

文/咖塔

 

  從烏鴉邦2006年開始運作以來,歷經幾次的轉型和重新定位,逐漸有來自不同 地區的高中生和大學生加入我們的行列。我在2007年加入烏鴉邦,同時加入輔大黑水溝社,開始接觸不同的議題,參加討論會和行動。我相信有不少人和我一 樣,對於自己想做的事與周遭環境的氛圍互相衝突,而感到困惑:作為一個異議份子,我總是與師長意見相左,到底哪一條才是正確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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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湯匙不存在這篇有趣的文章轉 載了教育部「生命教育學習網」關於「尊師重道」教育理念的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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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過程離不開老師的教導,如果不能從內心對老師感恩,就升不起敬意,對老師所傳授的道理,也就不能真正領納於心,對自己的學習會產生障礙,因此念師 恩、報師恩極為重要。」

以前曾經抱怨過高中課程毫不重視獨立 思考能力,現在我才發現,被教育界人士認為是學生優良品德標準的這些要求(及其初衷),其實已經內建了對於獨立思考的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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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沒有人認為品格教育不重要。

打開社會新聞,映入眼簾的往往是數也數不清的社會事件,殺人的放火的搶劫的販毒的詐騙的,有 時候就連走在馬路上,都可以看到一大堆亂丟垃圾的酒駕的違停的......即使是學生,每每提到作弊的、校園暴力的話題,也總會引起許多人的討論,好像這 些事幾乎要成為學生的共同經驗似的。而政治新聞跟這些比起來要多可怕就不用說了。

問題其實很簡單,我們覺得品格教育很重要 (從過去到現在一直都是),而品格教育也從來沒停止過,更不曾被忽視,但它似乎效果有限,而且效力愈來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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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雅虎首頁頭條非常聳動的擺上了一則 「競爭壓力大 學生迷上聰明藥

這讓我想起了我那坎坷的童年.....  我小時候因為上課喜歡跟老師應嘴應舌,從小就被老師視為眼中釘,更甚者有人跟我媽建議要不要帶我去看醫生,看看我有沒有過動之類的...

事實上我並不認為我那時候有誇張到無法控制的地步,我只是想到甚麼就說甚麼,而且喜歡看別人因為我講的廢話而會心一笑的樣子,就算到了今天我都還是這個樣子,並沒有甚麼特別的,但這些老師就是看不慣,總是認為我在故意干擾他上課。

在經過那些渾帳老師每天用那些狗屁道理轟炸我那半桶水老母之下,我老母最後帶我去看精神科,我也很順利的拿到了他們所謂的聰明藥,但這並沒有改變我被師長視為眼中釘的情況,這種狀況在我國小三四年級時達到最高峰,平均每三天進一次訓導處,理由也都差不多的很鳥,很快的我成了學校所謂的風雲人物,甚至一路延續到國中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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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實小日前發生呂姓老師,打了張姓學童9個耳光的事件,這名老師被記大過,班上多數家長卻要連署希望他復職,被害學童的張姓家長今天帶議員出面,指控校方施壓,要求他撤銷傷害告訴,結果力挺老師的家長,到現場拉布條,還和議員對罵。

北市議員帶著被害家長到學校討公道,居然變成和其他家長公開互嗆。北市議員:「(張童)選擇要轉學啦!」挺呂老師家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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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談校園民主?

家 庭、校園、工作場所、社會,是大多數人一生必進的幾個重要場域,而且每個地方所處的時間都很長;在台灣,有超過九成的人會在校園龜上十年歲月,這十來年說 長不長,說短也不短,但至少可以確定,你未來的人生幾乎由這十多年來作決定,而且決定的關鍵就在校園。在這個階段,你的身分因獃在校園而被稱為「學生」, 並且這個身分不因你離開校園而暫時消滅,你幾乎一天二十四小時都被當學生看待(具有相當強勢的優先性),校園的力量伸進了你生活中的每一分、每一秒。

校 園有需要談民主嗎?這個由國家與法律主導的特殊場域難道是專制的、拒民主於門外的?你很清楚,校園中當然有民主,行政人員與老師必須依法決策,所有理應共 同處理的校園事務都要經過民主程序來實行。那麼還談個屁?你至少可以想到兩個好理由來談它:「校園可以違法做它想做的事」,以及「你(學生)的意見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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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馬公高中發生有學生不滿學校未經討論就逕自在休業式上閃電宣布下學期開始運動服要繡上學號,引發校內學生不滿,一位呂姓學生站出來發動連署聲明,要求學校必須依照程序開會決議,並且要有學生代表列席,否則學生將有權不繡上學號。

此事一出,學校立刻以師長權力予以打壓,首先學校約談聯合發聲明的同學,告訴他們此事已違法,但是到底違了哪一條法我也不知道。再來,聲明理所有的法律見解也都是錯誤的,但是為什麼錯誤也不知道。總之你已經違法,主辦的呂姓學生更被要脅記大過處分,學校甚至打電話遊說呂生家長,導致其家庭失和。

這還不是最離譜的,學校甚至動用權力,召集班長要求同學不准私下討論此事,有問題請來找教官。

這件事情爆發後,引起熱烈討論,學生合理質疑學校命令的行為,居然被如此打壓,更引起學團號召到教育部門口抗議戒嚴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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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公高中學生,不滿學校要求在運動服上繡學號,而製作部落格來尋求連署,並向學 校反映學生「校園民主」的意見,即被以「破壞校園秩序」予以記大過處罰,並召集班長嚴禁討論此事。這樣的高中校園,學生仍處「戒嚴」狀態?此涉及校園的學 生意見表達自由的權利,與我國校園的人權法治教育的落實,值得討論。

     首先,人民穿上學生的制服,即無「人權的保障」嗎?依許宗力大法官的說法,所謂「特別權力關係的幽靈」,在釋字第六五三號已被「致命的一 擊」,因此,學生在法律上應該不必然喪失,受到憲法的人權保障。因此,馬公高中必須注意,學生在校園中,仍可受憲法的人權保障。

     再者,學生製作部落格,尋求連署並向學校表達民主參與的意見,是否受憲法保障?先不論學生是否有權參與和其權益相關的校園管理決策(如運動服上繡學號),此已涉及學生因為其意見的表達,而被學校處罰並禁止此意見的校園討論。

     學校主張學生的意見「違法」,因為高級中學法並未如大學法,明文規定學生「得參與和其權益相關之校園會議」。學校似乎仍停留在過去的刑法第一百條的「言論叛亂罪」,即因為其所主張的意見(如國土分裂、共產主義),即被處罰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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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一位馬公高中的同學對於馬公高中行政上的程序不正義不滿
(結業式上教官無預警宣布所有學生自98學年起均需在體育服上繡上學號 而班聯會主席表示事前也不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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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DELL電腦的線上購物,因為價格標錯導致賠本出售,很多人趁機訂了一堆想轉手賣,但是想也知道DELL不可能出貨,他們便開始大鬧,扯到啥個人資料、消費者權益殺小的,甚至有人放話DELL出貨的話願意捐五台做公益(他老兄訂了16台),簡直得了便宜還賣乖,一開始就知道價格有問題的你還去訂購,這不是趁人之危嗎?

又在此時,我的內心(外心、重心、垂心)浮現了「有品運動」一辭,我打從心底認定這個計畫是失敗的,一個老師,可以當著同學的面拍桌子大罵「王八!雞歪!混蛋!」(私立復興高級(?)商工林明德老師 於2009年初)這樣還要學生有品?我看很難,台灣人沒品也不過如此!官員們,看著吧!你們的老師是這樣教學生的!我認為,唯有徹底根除這些誤人子弟又占著茅坑不拉屎的老不休,讓那些對教育滿懷熱情,有知識、有方法、有活力的老師有機會上第一線教學,才有機會進步。教育是百年大計,知識和觀念是不斷進步演化的,該退休的時候就該退休,你想想看,我們有可能讓一個背都打不直老榮民再上戰場打仗嗎?那根本是去送死吧!同樣道理,讓這種教學沒方法、沒效率的不適任教師留在第一線,就是讓學生去送死!我看過很多年輕的老師,他們教的不比老老師差,甚至比他們更好,但是因為老的占著茅坑不拉屎,他們只能淪為流浪教師或是轉戰補教業,他們有比別人差嗎?至少學生也該有機會選擇對他們有幫助的老師吧....

以上個人淺見...純屬無聊

最近我都會去二衝班,可能沒空新增,這應該會是我考前最後一次開電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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